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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时间: 2023-10-30 06:18:52 |   作者; 江南体育入口

原标题: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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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延期召开通知分别于2021年11月27日及2021年12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6,994,9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3028%,其中现场投票8人,代表股份250,203,3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4491%;网络投票70人,代表股份6,79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53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49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94%;反对2,5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3%;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67,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84%;反对2,5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9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来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37,199,191股(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发行对象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48元每股,以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这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这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2,545.3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短期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8,48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0%;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49%;反对2,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48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82%;反对2,6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56,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51%;反对2,6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8%;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49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94%;反对2,5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06%;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67,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84%;反对2,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45%;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表决结果:同意254,88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6%;反对1,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4%;弃权1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67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50%;反对1,9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81%;弃权1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77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21%;反对2,2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9%;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453,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16%;反对2,28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1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51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92%;反对2,5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50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187,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17%;反对2,5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2%;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894,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27%;反对2,0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32%;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676,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13%;反对2,0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6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91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39%;反对2,0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2%;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586,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69%;反对2,09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12%;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77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21%;反对2,3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87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453,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16%;反对2,3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63%;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1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1%;反对2,18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5%;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494,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98%;反对2,1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82%;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齐鲁财金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89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43%;反对2,1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54%;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3,566,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238%;反对2,19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41%;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吕万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实施主体: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对外资本预算自2022年3月份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详细情况而定,不会影响企业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铝合金材料需求持续增长,而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因为其特有的可循环利用性能,已经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产业内企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国家产业政策对有色金属的再生利用以及回收有色金属循环利用给予大力支持,产业内企业也在积极投资有色金属循环经济。

  再生铝材料产业,既保护原生矿产资源,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据测算,与电解铝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铝分别相当于节能 3.443千克标煤,节水22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0吨。近年来,国家对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支持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国务院确定加快培育和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再生铝产业作为其中之一的节能环保产业的一大分支,受到广泛关注。为加快再生有色金属利用步伐,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能布局,对于公司降低材料成本,促进材料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推动公司产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十万吨再生铝板带箔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投资建设十万吨再生铝板带箔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经营范围:包括铝及铝合金(坯、锭、板、带、箔)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废旧铝的回收(包括电线电缆、废铝制易拉罐、报废汽车拆解物等各类废铝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品)、拆解、产品加工和销售。

  3、建设内容:90吨再生铝自动熔化铝铁分离炉(双室)、铸造机、均质炉、浮选机、磁选机、破碎机、燃气熔炼炉、保温炉(2台)、矩形燃气熔炼炉一台、锯-铣联合机床、铸轧机(6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

  近年来,随着国家“双碳”政策战略目标的推出,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铝合金材料作为循环经济先行细分产业,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行业基础。公司通过投资十万度再生铝材料,一方面是积极响应国家碳排放政策,为国家的“双碳”目标贡献力量,另一方面,通过使用铝合金材料的回收加以利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材料成本,进一步结合公司的研发积累、技术优势、加工能力,将回收材料变成高品质的合金散热材料,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此次投资建十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符合国家的材料以及能源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速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在新材料产业方向上的竞争力,与单位现在有产品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自2022年一季度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影响公司现存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新建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是公司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估情况存在差距,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资金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有关,项目实际的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实施主体: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科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计划自2022年2月份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工业热交换业务作为公司的主导产业之一,是公司的支柱产业。汽车合金产品,尤其是新能源方向的相关产品,是公司重点发展的重要方向。为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品转型升级,进一步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计划由全资子公司常铝科技投资新建三万吨动力电池专用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约为3.5亿,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三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常铝科技投资建设三万吨动力电池专用铝箔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建设内容:厂房土建(约22500平米的车间及配套建、构筑物)、6台轧机、6台分卷机、12台薄箔剪、1台轧辊磨床、4台中间退火炉外、2台轧辊磨床、2台涂布机、1套成品智能物流装置,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其中部分设备为搬迁改造设备,部分为新上设备。

  项目投产后将为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提供多种高质量的动力电池用铝箔,以更好的满足公司的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国内新旧能源转换矛盾的日益突出,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带动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相应的进入高速发展期。尤其是得益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新兴起的产业的带动,我国已成为动力电池行业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动力电池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动力电池箔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供给明显跟不上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动力电池箔供应紧张状况将继续保持,尤其是高品质动力电池箔的供给将保持紧张。行业高速发展,给公司的产业转型带来契机,为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转型升级带来机会。

  公司此次投资建三万吨电池箔项目符合国家的新能源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提升项目所在地的产业结构,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速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方向上的竞争力,与单位现在有产品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对外资本预算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自2022年一季度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详细情况而定,不会影响企业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新建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是公司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估情况存在差距,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资金财务情况等因素的变化有关,项目实际的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有几率存在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4:30分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三万吨电池箔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三万吨电池箔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十万吨再生铝板带箔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十万吨再生铝板带箔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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